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第八批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皖政〔2019〕2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省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央在皖企业)、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申报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企业同时须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和设计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信息消费创新产品。 1. 面向智能制造、社会治理、民生生活、智慧家庭、在线教育、动漫游戏、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信息消费重点应用领域、研发完成并上市销售的软件、智能硬件等。 2. 申报产品必须是自主研发、同时在技术或模式创新上有突破,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数量限一件。 4. 申报产品不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不得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1. 体验内容包括: (1)消费体验类。综合智能办公、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等信息领域消费产品,引导消费者进行体验式消费,在闹市区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体验馆、广场、小镇等),与品牌商、运营商、平台商、服务商、商业地产等多渠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通过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 (2)共享车间类。依托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工厂、智慧车间、数字车间等载体、面向行业垂直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和消费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务,建设第三方共享车间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3)众创空间类。行业骨干企业建立的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和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企业征信、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积极发展探索线上线下孵化模式。 2. 有固定的场所和完善的宣传平台。一是中心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须具备承担10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展示产品(功能)或提供服务种类不少于30项。二是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三是满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发。 3. 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演示以及实物展示体验等方式、展示的产品不得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不得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通过人员讲解、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线下与线上VR呈现相融合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 4. 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体验消费类向市民免费开放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体验中心每季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 (三)省级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根据工信部有关部署。促进消费升级,持续扩大影响力,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支持力度,面向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体验,加强标杆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推广。我省将依托《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进一步提升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向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发展。 1.拟申请对象主要为企业、园区、高校已建或新建的信息消费体验类中心,促进消费升级,进一步扩大面向社会公众消费、产品研发、青年学生群体的消费体验和产品创新体验。 2.申报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应加强与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引领全省消费体验中心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发展,创建智能化展示、机器人巡讲、智能语音解答、线上VR呈现与线上下单购买相融合的智能一体化展示新模式,通过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新建或改造升级应充分应用中国声谷首版次软件、首台套智能终端及技术。(VR呈现参考中国声谷智能办公平台、网址:www.aiofficial.cn) 3.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按照先申请后建设(升级)、再验收认定的程序进行。体验中心基本建设完成后、按照《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创新产品消费体验促销中心项目申报政策奖补,最高200万元,经专家评审择优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含软件开发服务费、室内升级改造费、产品设备购置费等)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并经所在市、直管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4)后报至我厅,由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申报表》《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省级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2、5)。 (二)评审阶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体验中心进行评选。 (三)公布阶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审核确定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事项 (一)各市、直管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要对照皖政〔2019〕20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园区、高校申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各市、直管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行文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2日(星期五)前报送。 (三)相关材料表格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文件公告”(http://jx.ah.gov.cn/)下载。 附件: 1. 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申报表 2. 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 3. 安徽省第十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 4. 安徽省第八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荐汇总表 5. 省级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创建申请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省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省级“皖厨创业街区”遴选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皖厨创业工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6号)精神,在新阶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皖厨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施皖厨创业工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带动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皖厨创业产业化发展,提升皖厨、地方菜等文化影响力,按照“市县主抓主建、多方合作协同、品质传承引领”的原则,提升皖厨发展抱团效应,营造皖厨就业创业环境,扶持一批皖厨特色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强化思路创新、政策创新和系统思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打造皖厨文化品牌,整合利用资源。 二、工作目标 (一)5年内、全省计划遴选认定30个左右“省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每个地级市结合创业带动就业的实际效果、力争促进每个龙头企业加盟店面超过100家,5年内申报遴选认定1-2个“省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 (二)5年内。全省计划遴选认定80个左右“省级皖厨创业街区”。每个地级市结合本地皖厨名优特小吃、美食连锁店发展情况。力争每个街区入驻店面超过100家,集聚一批多层次、多品类美食名品、美食名店,打造皖厨地方菜地标性打卡街区、商圈,5年内申报遴选认定5个左右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省级皖厨创业街区”。 三、遴选认定条件 (一)省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 1.申报企业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在省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2.美食名品连锁店在当地应有较高的知名度,以地方菜或者当地特色小吃为主,有比较完善的连锁、加盟等经营机制,有若干个经典或者特色菜、招牌菜,有自己独特的标识。拥有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老字号”“名小吃”“美食名品”等品牌称号的优先。 3.综合餐厅类连锁企业已有加盟店不少于10家(含外地);特色小吃类连锁企业已有加盟店不少于10家(含外地)。 4.所有门店累计带动本地就业100人以上(含100人)。吸纳脱贫劳动力、低收入人口较多的优先。 5.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注重食品安全、营养膳食的研究与推广,愿意承担皖厨定点培育项目,餐饮服务管理规范可复制、易推广。有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的优先。 6.总部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够为加盟店提供菜谱、汤谱、点心谱等,能够为加盟店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开业指导、店面管理、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服务,原则上设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 7.已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生产链、供应链的龙头餐饮企业优先。 8.美食名品连锁店诚信经营。口碑良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法,无安全隐患等,环境优美。 (二)省级皖厨创业街区 1.创业街区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2年以上;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服务资质和能力,租用合同明确。 2.有适合餐饮行业的基础配套设施、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良好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3.街区内基础设施完备,环境整洁,水、电、气、网络配备到位,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 4.街区入驻的初创商户为专业从事名优特色小吃、美食名品、美食名店或连锁店、加盟店或相关联的行业等,且店面原则上不少于100家,其中经营安徽特色小吃和地方菜餐馆“老字号”“名小吃”“美食名品”等品牌店面不少于30%。 5.街区1年内店面实体存活率不低于50%、店面实体带动就业比不低于1:3。 6.街区运营主体对门店的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进行培训、并提供租金减免、政策咨询、专项技能、媒体宣传、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 7.创业街区诚信经营、街区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隐患等因素。 四、遴选认定程序 (一)县级组织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街区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申报,择优报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街区通过平台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皖厨特色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申报表或皖厨创业街区申报表。 2.佐证材料。 (二)市级初审。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通过实地查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初审,并择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 (三)省级遴选认定、授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颁发相应牌匾,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确认,并择优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可委托第三方对遴选认定的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皖厨创业街区开展随机实地抽查。 五、扶持政策 (一)对遴选认定的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根据龙头企业新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遴选认定的皖厨创业街区,在3年期内,根据在创业街区初创企业数,每户每年给予5000元孵化基地补贴。上述补贴由龙头企业和街区所在市、县(市、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对在遴选认定的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内长期从事烹饪制作、厨艺精湛且具有带徒传技能力的皖厨师傅。可破格(申报条件中累计工作年限缩短一半)申报烹饪类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对符合条件的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优先认定为皖厨培育承训单位。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奖补。 (四)推荐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美食和皖厨创业街区店面美食录入安徽名特小吃读物。参加安徽名特小吃文化节,开展皖厨美食类电视节目宣传。 六、管理服务 (一)每2年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书面或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前两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复核。发现不符合遴选认定标准的、取消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遴选认定资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 (二)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遴选认定: 1.已不具备本办法或市、县(市、区)文件规定的遴选认定条件。 2.年度评估不合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3.弄虚作假取得遴选认定资格或虚报、瞒报套取财政补贴的。 4.违法违规经营、或明知服务对象违法违规经营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5.不履行服务承诺、1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仍没有整改到位的。 6.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拒不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 7.发生重大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8.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有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三)遴选认定2年内。因有以上情形之一被取消遴选认定的企业和街区,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就业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造扶持一批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是落实“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和皖厨创业工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皖厨创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承担牵头作用,会同财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精心组织实施,制定遴选认定和扶持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的指导、保障提升龙头企业和创业街区发展质量,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力度。 (二)统筹安排遴选认定。各地要结合本地皖厨名优特小吃、美食连锁店发展情况,加大对街区内皖厨创业企业和店面支持力度,强化皖厨品牌餐饮和老字号餐饮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支持创业街区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皖厨餐品水平、服务质量水平,因地制宜创新打造室内室外皖厨创业街区。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创业引领作用不强的企业、街区、要及时淘汰、调整、补充。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申报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鼓励支持皖厨创业的政策措施、打造特色化的皖厨创业服务模式,重点宣传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的功能作用、申报程序、优惠扶持政策等。要宣传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扶持创业典型、先进事迹、带动更多人创业就业,营造鼓励支持皖厨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 各市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市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和皖厨创业街区遴选认定办法。 附件: 1.省级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申报表 2.省级皖厨创业街区申报表 附件1-2.doc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发改贸服〔2022〕85号)。决定开展第二批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带动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用2年时间,试点企业创新引领能力、品牌影响力、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两业融合的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融合发展新路径,为全省两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型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加快涌现;试点区域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争取到2024年底,聚焦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主要任务 1.探索完善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用地保障、创新适应两业融合发展的灵活用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向两业融合企业和项目提供适应其生产和建设周期特点的金融产品服务。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改革完善适应复合型人才的管理评价制度。开展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 2.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围绕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等、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 3.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鼓励两业双向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原材料、消费品、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制造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增效益。互联网、物流、研发设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衍生和服务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依托技术和专业化优势。 4.发挥多元化融合主体作用。重点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各类融合主体。加强创新,带动产业链上企业、行业内企业、平台参与企业共同提升,发挥优势,形成融合发展生态圈,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资源要素、市场的有效整合。 三、试点单位及条件 1.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区域包括城市辖区(县级行政单位)和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吿目录》的开发区)。试点企业包括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可以是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 2.申报条件。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应符合: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应符合: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营收不少于1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10名的企业等;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营运维护、培育、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试点方案编制。试点实施期为2年。试点单位根据本通知中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编制试点方案,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并经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点单位选择的试点任务应具有全国或区域、行业领先的相关做法。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是可落地、可实施、可检查的行动方案。试点方案要简洁明了。时间进度等;试点保障措施等,融合发展基础和条件;试点总体考虑,责任单位,拟进行的改革探索,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单位概况,试点目标;试点重点任务。 2.报送试点申请。要因地制宜、依托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在申报遴选中兼顾区域产业布局及特色。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分别组织推荐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原则不超过2个、企业不超过4个,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试点力案)一式三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电话:024-86398625)。 附件:《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现就做好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以数字赋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其中、也可包括上述以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其他创新模式,示范企业的重点申报领域主要聚焦在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向。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制造平台。 二、遴选原则 (一)注重成效。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包括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指标。 (二)注重创新。重点考察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举措、以及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产生的推动作用。 (三)注重融合。重点考察制造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情况、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效率提升、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降低情况。 三、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安徽省内注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 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四、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深刻领会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发展服务型制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初步评审并推荐上报,遵循政府引导、自愿申请原则。省属企业及中央驻皖企业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经信局统一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文件公告”栏中下载申报书和表格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组织编写申报书,并认真填写表格。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各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各类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和随附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并填写“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四)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结合必要的现场审查等程序,并组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型制造转型经验,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 2.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3.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皖科资〔2019〕33号)和《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节能环保、绿色食品、智能家电、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网上征集。发榜方登录省科技厅网站、按系统要求填写项目需求申报材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系统网上申报推荐开放时间:2022年3月24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4月23日17:30(市科技局归口推荐的项目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协调相关部门,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4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于2021年4月23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3.榜单发布。省科技厅牵头组织专家。经厅务会议审议后,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对各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 四、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安徽省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2.发榜方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提供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推荐名额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市推荐不超过2项,其中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5个市各增加1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城市合肥市再增加1项。 六、支持方式 1.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等政策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浮20%。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以及申报省支持资金额度。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笔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七、其它要求 发榜方提出的项目需求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市要认真审核把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需求评审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4日
各市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培育壮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二、组织形式审查。各市科技局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辖区内上个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撤销。 四、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五、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做好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总结工作,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企业典型案例。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5日
各市科技局。省科技厅现开展2022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精神。本年度申报不受成立年限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为加速我省孵化载体的发展,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views/login、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申请新认定(备案)的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 各市科技局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 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推荐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修改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如需完善申报材料。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5. 自贸区请按本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附件:1.2022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2.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3.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docx 4. 2022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日
各市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请各市、省有关单位对照《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做好2022年度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工作。各市相关部门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数据资源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其中、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的材料请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并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 2022年2月24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事项。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组织企业报送材料。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低于200万元)。因政策实施期限。申报项目应为以往年度已支持且未达补助标准上限的项目。 (二)请按照《安徽省“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1〕238号)相关规定。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省级资金奖补的。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三)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szycxt/private/index;申报批次:2022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完整刻录。支持新建项目事项需按照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2)提供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 (四)请各市于3月4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通过省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窗口,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进行申报。 附件: 1.XX市“三重一创”项目延续申报一览表 2.购置关键设备清单 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做好2022年度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支持政策兑现工作,请各市、省有关单位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各市相关部门于3月4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至对应省有关部门。其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事项(事项1、2、3、4、7、8、10、11)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通过省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24-86398625)。省有关单位按程序审核后于3月20日前将资金安排建议以正式文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 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各市经信局、财政局。宿松县科经局、财政局: 经研究,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广德市经信局、财政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4-86398625、62871092、62871705。 (三)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奖补)、奖励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等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其余项目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24时,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向社会公示,商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 附件: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2022年2月11日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经研究,现就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专精特新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企业填报的营收、利润、税收、研发等信息须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县级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申报附件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 (三)各市经信局对照培育条件、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市信局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提交系统,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申报材料 网上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二)2021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三)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企业可自我说明); (四)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自我声明。 除上述材料外、企业可自行选择上传其他佐证材料以体现专精特新发展的成效。 四、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按照要求、“补短板”“填空白”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推荐专注工业“四基”领域。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普通印刷包装和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此次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请各市经信局及有关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均不再受理,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24时,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24时,按时报送。 附件:各地名额分配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4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带动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相关条件。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并按以下要求准备申报书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 工厂或车间内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附件1),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张数不少于10张,并提供对应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3. 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4. 申请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2)。 三、名额分配 数字化车间不限制上报名额。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智能工厂限制申报数量。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严格筛选、优中选优,上报数量不得超过分配的申报名额(附件3),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厂。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按照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结合的方式认真审核申报的项目,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县(市、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一式两份,确定推荐名单后,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 2.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经县、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办法》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4-86398625、62871705。 3.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系统将于2月15日24:00关闭。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附件:1.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 2.申请项目材料承诺书 3.各市智能工厂上报名额分配表 4.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8日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 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节能、环保效果突出,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 装备申报评定工作,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 暂行办法> 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以下简称 《办法》),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重点领域参照《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附件1 )。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在 2021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 备或关键部件,不得重复申报,初次使用时间以合同双方的最后一次发票开具时 间和用户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2.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财务审计报告、 查新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发票的真伪、装备产品的创新点等材 料,县(区)要求100%核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的 项目材料认真初审。现场审核和材料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并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 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附件2 ),同时每个装备产品提供不多于 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3.首台套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 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 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 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4.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网站查询和下载。 附件 1.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2) 2.2022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为进一步落实省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精准服务,现就组织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将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细化落实,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或以上。 2. 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或省内第1,或国内前5。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3.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重视研发投入。 4. 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市场前景良好。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销售收入限制。 5.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产业链补短板产品。 6. 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近三年在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入库企业需填写《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书》(见附件1);市场占有率证明由相关行业协会出具或企业自行出具说明材料(可按照附件2模板填写);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 各市经信局出具企业入库推荐文件,并填报《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汇总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加强对本地企业和产品的调研摸底,广泛宣传、深度挖掘。根据入库条件。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申请企业相关指标进行初审。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原则上从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中择优推荐。 请各市经信局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企业入库申请书、企业入库推荐文件和培育库推荐汇总表等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集中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 附件: 1. 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书 2. 市场占有率说明模板 3. 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8〕21号),现就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可以使用图表,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字数不超过2000字,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 3.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 4.实证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amr.ah.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其中、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三)审核推荐 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于3月20日前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培育一批勇攀质量高峰的优秀企业和矢志践行工匠精神的质量工作者,提高站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筑势赋能,传播先进质量理念,通过积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在全省上下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强烈意识,为“争创中国质量奖”厚植根基,充分认清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这一省政府在省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扩大受众面。要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对已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鼓励“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申报,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 (三)认真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个人)负担,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评选,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附件:1.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docx 2.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材料.docx 2022年1月4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现就开展第九届安徽省专利奖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者常驻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无权属纠纷; (三)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和设计水平高,已经在安徽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省专利奖、省外观设计奖。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利奖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供纸件。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点击安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资源平台―项目申报(或直接登录申报平台网址http://39.145.4.17:8088/zlsb/)。进行注册后登录系统,按要求逐项填写安徽省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公告文本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PDF文档或者JPG图片格式)。 三、申报推荐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2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安徽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同时认真做好申报项目初审工作,将高价值专利推出来,扩大申报项目覆盖面,及时通知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权人参与申报,确定申报重点。 (二)各推荐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推荐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以市场需求和效益为前提。要主动对标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市场化程度和经济效益好的专利项目,重点推荐属于本地区主导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高。请提供推荐单位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箱。 (三)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按时按质完成本届专利奖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认真审核把关。严格责任、严肃纪律。对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各市经信局、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绿色制造、民营经济提升、装备工业、汽车产业、船舶工业、民爆行业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决定组织编制安徽省2022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向计划的项目范围 2022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项目范围包括: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业互联网、非煤矿山建设、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等共14类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A业融合。 (一)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 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及软件、智能家电(居)、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光伏、智能终端等8个新兴优势产业。以及其他领域工业项目,特色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医药及医疗器械等3个特色先导产业,特种钢和精品钢材、优质有色金属、绿色和精细化工、节能新型建材、高端装备、现代时尚轻纺、健康食品等7个基础支柱产业。 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续建项目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2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 (二)技术创新项目。 2022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产学研合作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2大类。 1. 产学研合作项目。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企业转化落地,申报项目须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需求。填报格式见附件2。 2. 新产品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为2022年度计划申请新产品认定的企业。近三年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者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清晰,市场前景广阔。申报领域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等高端制造业领域、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领域。填报格式见附件3。 (三)绿色制造项目。 2022年绿色制造项目包括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工业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等5大类。 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是指具有显著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或有效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化管理水平的项目、企业实施的能源管控系统建设、碳排放数字化管理、“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等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项目;工业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点为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工业废水回收利用、水平衡测试及节水型企业创建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重点为提高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要求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或效率,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不包括秸秆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为节能环保产品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推动资源节约,包括工业节能项目,工业减碳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其中续建项目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2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4。 (四)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 2022年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等3大类。 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 限定已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2. 创新型中小企业项目。 限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近2年连续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3.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 限定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万元、重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 填报格式见附件5。 (五)装备工业项目。 1. 智能制造项目。 紧密围绕工业领域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五个方面实施智能制造项目。 (1)离散型智能制造。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及智能化工艺装备与生产管理软件高度集成;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 (2)流程型智能制造。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工艺可预测优化;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检测、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在生产管控中实现高度集成;实时数据采集与工艺数据库平台、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3)网络协同制造。信息数据资源在企业内外可交互共享。企业间、企业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实现集聚与对接。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产品可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建有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能提供用户需求特征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产品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实现集成和协同优化。 (5)远程运维服务。可实现装备(产品)远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建立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平台、核心配件生命周期分析平台;可对智能装备(产品)提供健康状况监测、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 2. 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减少生产事故,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减少不良品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工业各领域支持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对生产线或生产单元进行智能化改造。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 3.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工业机器人及增材制造、现代工程机械、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汽车和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数控机床、高端医疗装备等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 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 填报格式见附件6。 (六)汽车产业项目。 2022年汽车产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等3大类、包括整车及零部件,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7。 (七)船舶工业项目。 2022年船舶工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船舶智能制造(船舶总装建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智能船舶)、绿色制造(新能源船舶、绿色化技术改造)、高技术船舶及配套项目等3大类。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填报格式见附件8。 (八)民爆行业建设项目。 2022年民爆行业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等3大类。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生产线无人化作业,打造民爆行业智能化工厂、绿色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其中、民爆行业新建项目包含民爆生产线建设项目、民爆储存库建设项目;民爆行业技术改造项目包含提升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民爆行业科研项目包含新技术项目、新工艺项目、新设备项目和新产品项目。民爆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民爆储存库建设项目总投资要求在200万元以上;民爆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要求在500万元以上;民爆行业科研项目总投资要求在4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9。 (九)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 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整机终端、智慧健康养老、智能硬件、电子基础产业等8大类,项目总投资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10。 (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 2022年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产业3大类。其中、新型信息产品消费(智能防控创新产品、前沿科技信息产品),智能社会(智能政务、智能法庭、智能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项目;软件产业项目包括首版次软件、工业软件等项目;信息服务产业项目包括生活类信息消费(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包括人工智能基础产业(智能语音、智能芯片、人工智能软件及计算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运载工具),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医疗教育服务、数字惠民服务),行业类信息消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行业信息化服务),智能化升级(智能制造、智能家居、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能商务),智能服务(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健康和养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智慧城市治理与服务平台、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1。 (十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制造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基于互联网的“双创”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重点工业产品和设备上云等13个类别。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填报格式见附件12。 (十二)工业互联网项目。 2022年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行业特色型平台、区域特色型平台、专业特色型平台、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5G应用、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新模式应用示范、优秀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等13类。 1. 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应用于多个行业和领域。形成开放互利共赢的平台生态,通过海量数据汇聚、建模分析与应用开发,支撑工业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创新和资源高效配置,提供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的各类工业APP和解决方案,加速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创新变革。 2. 行业特色型平台。行业特色型平台能够应用于某一细分行业。面向细分行业生产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提供端到端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设备互联、建模分析、工业知识沉淀、高效工业APP开发、开发者社区建设等能力,通过行业知识经验的沉淀、转化与复用。 3. 区域特色型平台。区域特色型平台平台能够应用于特定区域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面向区域共性需求的服务能力,带动区域企业协同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区域资源配置、区域设备规模接入、协同制造、物资采购、检验检测等应用。 4. 专业特色型平台。专业特色型平台能够应用于生产制造关键场景或环节。提升关键环节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针对能源管理、研发设计、数据分析、品质管控、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等特定环节或特定场景,通过采用前沿信息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实现应用开发与优化服务。 5.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以及云化改造迁移、提供数字化、网络化协同服务,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或是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实现企业生产数据的全面采集、实时处理和云端汇聚。 6. 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内网改造: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开展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排产调度、加工装配、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环节应用;外网改造:采用5G、宽带网络、软件定义网络(SDN)、软件定义广域网络(SD-WAN)、窄带物联网(NB-IoT)、信息中心网络(ICN)等一种或多种网络技术,实现多个厂区、工业智能设施/产品、产业链伙伴等的互联互通。基于企业外网开展网络化协同设计、控制以及设备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供应链协同等应用。 7. 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标识解析服务商建设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面向区域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开展支持标识注册、解析、数据管理和标识应用。 8. 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基础电信运营商、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商、专业运营公司等建设面向公众和社会开放、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等。 9. 5G应用。开展基于5G的典型场景应用,包括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能电网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并逐步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 10. 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工业企业运用标识解析技术、探索供应链协同及优化、产品根因准确定位等创新应用,开展基于标识解析的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追溯,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内标识编码管理系统和标识解析数据采集手段。 11. 新模式应用示范。聚焦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六大应用模式。平台化设计。加快工业知识经验沉淀、仿真设计工具创新,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协同研发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聚焦工业设计资源分散、工具软件落后和研发效率低等问题,推动供应商参与设计、用户反馈设计,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产学研用等各领域研发设计资源,实现并行、敏捷、交互和模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通过全链条数据贯通与智能分析,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聚焦工业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程度低、管理决策效率低等问题,能够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打通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和供应链数据,实现组织架构优化、动态精准服务、辅助管理决策等管理模式创新。智能化制造,推动设备、系统与平台等之间数据互联互通,聚焦传统工艺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和管控能力弱等问题,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与生产安全水平,通过对制造过程数字化改造,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生产,实现对生产制造过程的动态感知、实时分析与科学决策。网络化协同、以数据价值网络推动产业链延伸与价值链升级,打造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云化服务与协同服务,推动关键数据共享和制造资源优化配置,聚焦产业链结构复杂、信息不对称、协作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设计、制造、运维、供应链等各环节主体,实现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研发协同、制造协同、供应协同。个性化定制。并基于数据整合分析、模型库共享与供应商协同,实现高效率、零库存的生产模式,聚焦产品附加值较低、多样化市场需求无法有效满足等问题,实现模块化与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智能仓储和准时交付,精准挖掘分析用户需求,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服务化延伸。推动传统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变、从出售产品到“产品+服务”转变,实现产品追溯、远程运维、分享制造、供应链金融、回收利用等服务模式创新,聚焦传统制造竞争力下降、设备运维成本高、售后服务要求高等问题,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对产品的远程互联和数据分析,拓展数字服务领域,重塑企业竞争力。 12. 优秀解决方案。立足制造业门类众多且数字化转型需求各异的特点、着力解决特定行业的典型场景数字化转型面临的共性问题。重点面向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绿色生产、电子信息等领域、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水平,聚焦行业典型场景培育基于平台的系统解决方案。能够形成工艺改进、质量管控、节能降耗等解决方案,并具备向其他行业同类场景推广的可行性,在特定行业的典型场景形成应用案例。 13. 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企业基于安全防护、态势感知、攻击溯源、检测评估、仿真验证及新技术创新应用等。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实现对工业互联网设备和控制、网络、平台、数据等多层次安全防护。 填报格式见附件13。 (十三)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的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2大类。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分为安全项目、绿色发展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总投资要求在3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要求在4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14。 (十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 2022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加快工艺美术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保护传承、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艺术品位等进行技术改造的传统工艺美术项目;传统工艺美术科研、技艺研究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发挥国家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作用,支持建立大师工作室项目;支持开展安徽省工艺美术精品认定等项目,培养工艺美术人才。填报格式见附件15。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企业申报时应登录http://jx.ah.gov.cn(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选择“数据报送入口”登录(未注册企业先注册),进入“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申报”模块中完成项目有关数据的录入工作,点击“企业云”服务平台。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正式开放。各类项目必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上报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我厅信息中心,政策问题可致电我厅各相关处室局。 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在皖企业、省属企业和地方企业的项目均由建设地所在市、直管县(市)经信部门组织申报。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无需向我厅另报纸质材料,统一审核后。 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工作 导向计划是各级经信部门掌握工业投资导向的重要工具,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是稳定投资预期的重要支撑,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是推进“双招双引”和项目建设的重要账本,请各地高度重视。 2022年,未列入导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我厅组织的各类专项和有关优惠政策。 附件:1. 安徽省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2. 安徽省2022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3. 安徽省2022年新产品研发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4. 安徽省2022年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5. 安徽省2022年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6. 安徽省2022年装备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7. 安徽省2022年汽车产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8. 安徽省2022年船舶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9. 安徽省2022年民爆行业建设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0. 安徽省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1. 安徽省2022年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2. 安徽省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3. 安徽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4. 安徽省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5. 安徽省2022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相关附件: 1、附件1-15.xls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精神,对重点项目研制、生产、验收、交付等重要节点进行全过程服务,简称办法),结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拟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简称项目库),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高质量发展。现就申报入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支持方向 拟分为高端单机装备、高端成套装备(生产线)和高端核心零部件三个类别。节能、环保效果突出,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重点领域参照《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 二、项目库入库条件 1.项目所研制的装备产品正处于研制、生产阶段。交货使用后有意向申报评定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尚未交货使用。 2.高端单机装备预计销售单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高端成套装备(生产线)预计销售单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高端核心零部件单价预计销售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报。 3.申请加入项目库的单位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 4.申请加入项目库的装备产品交货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推荐入库,对辖区内的装备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和摸排。 2.申报入库单位需填写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创新信息、研制生产重要节点信息(附件1),于2022年1月20日前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暂不执行网上申报;由市经信局汇总(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原件。 附件: 1.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入库申报书 2.各市推荐入库项目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9日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一)基本特征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经研究。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 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 3. 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 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 (二)专项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2. 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原则上不予申报。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因新冠疫情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作要求。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生产中应用,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2019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企业填报的营收、利润、税收等信息须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县级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申报附件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 (三)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对照培育条件,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提交系统,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申报材料 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资料、专利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五)承诺书(见附件2),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每页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三)2020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专精特新发展佐证材料。 四、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为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今年单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声谷的申报名额。请各地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及单列指标组织申报。“补短板”“填空白”的创新型企业推荐上来,重点将专注工业“四基”领域。 2. 请各地高度重视,按时报送。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24时,县级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24时。 附件: 1. 各地名额分配表 2.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