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科技供给与支撑,促进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现就滁州市2022年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攻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培育打造的光伏、半导体、汽车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电池、医药器械、智能家电、新型化工、健康食品等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八大产业链发展工作部署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新要求。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滁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基础条件、具有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单位2021年企业销售额1亿元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2.0%(含)以上,且均较上年实现增长。 (四)财政资金按照100万元/项、80万元/项两档给予支持。财政资金根据情况可分期拨款,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5%。 (五)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已获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攻坚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项目起始时间2022年7月1日,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七)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申报单位、单位法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实行推荐制,同一产业链项目不超过3个,各属地科技部门限额推荐申报项目8个。 (二)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后,征集遴选项目,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信用记录,并报送信用核查结果。 (四)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须于2022年4月12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2022年的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以及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103表”等企业营业收入证明。 3.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5.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6.其它项目相关材料。 附件: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8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研究,市经开区及苏滁高新区经运局: 根据《滁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滁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的基本条件。 对设计业绩显著、曾获得过全国性或行业性设计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参加过省级以上组织的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工业设计展(博)览会等赛事活动的企业优先评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填报附件1《申报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工业设计企业填报同上 。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一)复核名单 详见附件2。 (二)复核材料。复核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填报附件1《复核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材料,并择优推荐。 2.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先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3. 对无故不参加复核的企业设计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撤销。 请各地于3月5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含汇总表及电子版)、企业申报(复核)材料纸质一份(及PDF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 附件: 1. 2022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情况表 2.市级企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 3.《滁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全省质量大会精神,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和经济综合实力,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滁政办〔2016〕11号),现将2022年度第八届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滁州市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在全市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主要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每届“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各不超过5家。 二、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提供服务的所有社会组织(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组织)。 三、 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履行社会责任,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重视组织质量文化建设;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有质量、设备、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类活动三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履行职责; (四)在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质量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质量管理方法典型案例、企业文化案例、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可以使用图表,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质量管理方法典型案例:重点从方法(模式)的理念、内容、做法、成效及可推广性等方面,按照引言、企业概况/企业简介、推行xxx方法或模式的过程、管理创新之特色、结语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字数限定在5000字左右; 5.企业文化案例:主要从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梳理,注重总结使命的确立、愿景的规划和价值观的形成过程等内容,按照引言、企业概况/企业简介、企业文化综述(使命:使命的确定、愿景:愿景的规划、价值观: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企业文化在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结语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要突出文化案例的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需提供证明性材料,篇幅限定在5000字左右; 6.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材料1、2、3按实际内容合订成册。4、5合订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实证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ch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1.2月底之前:请各县(市、区)。市经开区、中新苏滁市场监管局牵头将经过认真摸排梳理、精心培育的推荐组织名单表(见附件)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3月底前:举办市长质量奖申报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组织的领导或质量管理者参加。 3.7月中旬:申报组织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市经开区、中新苏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对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至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推荐意见。 4.8-10月底前: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交流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年底前: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获奖的单位予以公示、批准、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要高度重视。3年内禁止参加各类政府质量奖等评选;对已获县(市、区)质量奖(提名奖)的申报组织优先推荐,择优推荐各地区各行业中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严禁弄虚作假,在评价过程中凡发现组织有虚假、欺骗行为的。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推广活动,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广泛动员、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申报,扩大受众面,并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全省质量大会精神的重要内容,认真帮助和指导符合条件的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三)认真审核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评选,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凡没有经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荐并形成推荐意见的材料。将在年底质量工作考核中酌情扣分,一律不予受理;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影响全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质量的,导致组织申报资料内容不实。
各县(市、区)科技局,滁州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相关单位: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滁高校、依法设立的新型研发组织或社会组织,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农社领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项目类别:重点研究开发专项项目(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 (二)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滁州区域内注册。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10--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应达到60%以上。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记入诚信档案,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罚。 7、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8、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两年。2021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9、本批次项目限额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单位不超过1项,滁州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不超过2项。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市科技局推荐,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信用记录,并报送信用审查结果。 3、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须于2021年11月27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统一行文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5、其它证明材料。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滁州市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9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现决定对2020年滁州市工业发展“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企业、企业上台阶两项工作开展考核评选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选类别 (一)滁州市工业发展“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企业,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21〕55号)。对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指标体系评分位次和年度税收总额分档计奖,当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评选,评定30家企业分别授予全市“十强”工业企业、全市“十优”工业企业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称号。 集团公司注册地在滁州市境内的,并说明考核指标申报数据的统计口径、范围、依据、计算公式及结果),由集团公司申报参评(仅限工业生产经营部分,可由注册地在滁州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独进行申报,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申报;集团公司注册地不在滁州市境内的。 (二)企业上台阶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二、考核评选程序 (一)申报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发展“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滁经信[2021]230号)准备相关材料台账、并确保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提供盖章的入库税收证明和统计平台产值报表。 申报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其所在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 (二)市经信局根据评选办法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评选结果,依法依规进行评分、公示。 (三)各县市区经信局和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及请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考核评选奖励 (一)给予全市“十强”工业企业各20万元奖励。全市“十优”工业企业各15万元奖励,市直“十佳”工业企业各10万元奖励。 (二)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7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现就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攻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培育打造的光伏、半导体、汽车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电池、医药器械、智能家电、新型化工、健康食品等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运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八大产业链发展工作部署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新要求,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科技供给与支撑,每个产业链计划支持1-2项,促进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滁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 (三)申报单位为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2020年企业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研发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2.0%(含)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8月30日后出生),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 (五)财政资金按照120万元/项、100万元/项、8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企业项目投入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的3倍,财政资金根据情况可分期拨款。 (六)申报单位、单位法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 (七)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已获过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八) 优先支持具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 (九)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程序 (一)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后,征集遴选项目,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每个地区限申报4个项目。 (三)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信用记录,并报送信用审查结果。 (四)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2020年的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以及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103表”等企业营业收入证明。 3.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5.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材料。 附件: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日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二、申报依据 (一)《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滁发【2017】9号) (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连同团队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下同),电子版发至邮箱,统一报送至市基金办(市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 2、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需出具属地政府或管委会推荐函。 3、市基金办会同市城投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召开市天使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投资意见。 5、与确定投资的团队签订投资协议。 6、对确定投资的团队,同时推荐申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 (二)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四)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商业计划书; (六)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七)《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附件2); (八)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苏滁园管委会推荐函(附件3); (九)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领军人及申报单位名称)。 五、相关要求 (一)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滁州市注册成立。 (二)科技团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并依照规定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和披露,5年内不得申报政府各类补助资金,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资金。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集中审核和推荐,市基金办组织评审和认定。各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时间7月20日。 附件1:滁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doc 附件3: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函.doc 附件4:《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doc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4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滁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技局将开展2020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推动我市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滁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滁科〔2020〕9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县(市、区)科技局,滁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 荐上报等工作。 2. 各申报机构填报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1年1月5日(星期二)前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3. 各辖区科技部门于1月7日(星期四)前,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2),将市级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滁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辖区科技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附件: 1.2020年度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见附件链接) 2.滁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见附件链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滁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各县(市、区)科技局,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资助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资助”项目,滁州高教科创城: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滁州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获得第五届滁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企业。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10--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应达到60%以上。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记入诚信档案,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罚。 7、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滁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60.168.132.4:8076/CZSMS)→在线注册→按照项目类别填报项目申报书→提交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属地科技部门初审。项目公示后拟立项项目在线打印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2、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受理→组织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在系统内提交→业务科室审核。 3、业务科室。网上受理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公示项目拟立项名单→系统存档。 4、时间安排。 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2020年8月24日—9月4日、关网时间9月4日17点。 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9月4日-11日。 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汇总表及推荐函报送时间。9月11日17时前(逾期不受理)。 纸质材料上报时间。项目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项目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一式1份,由项目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上报。